近年来,正定法院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农村妇女的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推行“四结合”,加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受到各方赞誉。
专业审判与定期回访相结合。在管辖农村地区的人民法庭组建由女法官和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审判组,集中处理婚姻家庭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通过德、情、理、法相互交融,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审结后要求承办法官主动下乡,以上门走访等形式对离婚、赡养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协调解决裁判义务履行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案结事了。
依法惩处与及时修复并重。该院受理的涉及农村妇女的刑事案件及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是主要的诱发因素。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认定家暴行为对施暴方进行严厉惩处,避免涉案妇女再次遭受伤害。而对伤害程度较轻、与施暴方已取得谅解的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或民事调解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情感关系,促使双方重归于好。
重点保障与提前预防并重。受女随男婚姻格局、村规民约等“土政策”的影响,农村妇女在宅基地、房产归属、土地经营权等方面的财产权益受到多重侵害,由此引发了离婚妇女要求分配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出嫁女要求落实村民待遇等诸多案件。在对涉案农村女性进行诉讼指导的同时,还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当地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反映,有效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积极引导与关爱救助并重。依托女法官“美丽庭院大讲堂”,借助“三八”妇女节等节点走进农村地区开展法律宣传,引导农村妇女强化维权意识,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氛围。同时对于家庭困难的农村女性当事人,通过党支部结对帮扶、捐款捐物等形式进行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使其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