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法院
与县运管站辖区6个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召开协调会
12月19日下午,正定县人民法院牵头与正定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辖区通泰、恒州、正租、恒达、华硕、尹泰6家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召开协调会。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张丽萍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正定县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崔小虎一行以及上述6家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丽萍结合目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件中所遇到的常见问题,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客运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约定内容是否规范以及交通事故发生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如何有效规避风险、适时追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等问题进行了深层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崔小虎站长介绍了辖区6家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人保正定支公司的投保情况,除了恒达、华硕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外,其他几家均为50万元,并同意张丽萍提出的追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的建议。各公司负责人也纷纷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围绕着是否追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等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赵波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也呈骤增趋势,这就需要双方在专业知识培训、道交案件相关赔偿费用的尺度统一、进一步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相互配合,尽快构建起系统科学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体系。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专业知识培训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帮助的,法院会大力支持,派人前去授课。同时,也希望各参会代表就《客运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约定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规范管理,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法院与运管站以及出租车行业的进一步交流和沟通打下良好基础,并就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商定自2018年元月起,所有租赁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均由50万元追加至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