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法院:博爱执行,倡导孝敬新风尚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古时曾有“扇枕温席”、“斑衣戏彩”等佳话。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今天,却出现一些不赡养父母的现代人。近期,正定县法院成功执结一件赡养纠纷案件。
马老汉1945年生人,现年72岁。膝下有一女两子,均已成家。1999年老汉与儿子们订立赡养协议,约定每年按时给小麦、玉米等物,后长子马甲不履行赡养义务,马老汉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正定县法院于2002年6月作出(2002)正民初字第6070号判决书,判令:马甲每年7月1日前给付小麦550斤、煤1500斤、零花钱300元;10月1日前给付玉米150斤、花生油20斤、花生果10斤、黄豆10斤,棉絮每五年给付一次,每次3斤;春节前10日给付猪肉15斤,自2000年开始履行。并且自2002年7月1日开始马老汉轮流居住,先从马甲处开始。这份非常人性化的判决生效后,这事算告一段落。
2017年6月9日,马老汉却说马甲不履行赡养义务,向正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到庭后,马老汉称除了麦子和肉,其他的花生油、玉米、花生米、黄豆、零花钱一概没给。马甲态度强硬称,明明给着你,你昧着良心说没给。你告吧,越告越不给!马老汉又称,你走对脸都不认爹,还打骂二老。马甲还口称,不可能,就这还天天告我,我要打你,那还了得。再说,我打了你,我再花钱给你看病,我图嘛?……双方各执一词,越说越激动。
为查明案情,执行人员多次到双方居住地走访、核实,2016年以前的赡养财物除赡养费、花生油外,其他都已给付。对于2015年医疗费问题,马老汉申请时要11869.8元,协调时却要20000元,马甲却称此事村委会原来调解过,已经说清了。执行人员又到村委会了解情况,调解委副主任称当时一共花了24000多元,加上女儿,三个孩子每人8000元。马甲说先给了2000元,剩下的钱等秋收再给。对此,被执行人马甲矢口否认、拒绝给付。
9月15日,执行人员依法作出(2017)冀0123第687号决定书,对被执行人马甲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后经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同意:2016年以前的油折价100元、赡养费及医疗费一次性给3000元。2017年的赡养财物,按时令给付,先给小麦550斤、玉米150斤,其他的黄豆、花生及花生油等物待收获、晾干后送到村委会,由村委会见证给付。马甲还表示,自己确实做错了,以后一定善待老人。
10月15日,被执行人将执行款3000元、小麦550斤、玉米150斤交到法院。10月20日,执行人员专门将上述款物送到马老汉家中。近期,被执行人马甲将剩余物品通过村委会如数送给马老汉。马老汉又恢复往日的生活,而执行人员又忙碌在执行一线。
本案的教育意义:正如执行人员所说,古语讲“养为先,敬为上”。“养”指的是物质方面,在生活方面给予最基本物质保障,“敬”指的是精神慰藉,多关心、问候,让老人心情愉悦。如今物质条件明显改善,赡养案件比以前少了,但在精神慰藉方面,大家做得还不够,所以呼吁社会上多关爱老人精神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