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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法院:聋哑青年屡犯案 院领导温情救赎浪子终回头
作者:正定法院 栏目组 戴佳瑶  发布时间:2018-02-02 21:58:56 打印 字号: | |


正值青春年少,双手却带上了铁铐;千里之外受审,旧案竟找到了黑手。2017年12月20日,正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犯罪案件。

聋哑被告人杨某今年27岁,湖北省洪湖人,2017年5月3日,杨某和团伙在石家庄市实施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通过对案发现场遗留的指纹进行比对,杨某被锁定为2013年6月正定县某摄影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本案由正定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7年10月16日移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于2017年12月5日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移送到了正定法院之后,主审法官——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锡敏发现,该被告人不仅身患聋哑残疾,竟然还是一个盗窃惯犯。2010年,20岁的杨某就因为犯抢劫罪,被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2012年,出狱仅仅一年的他,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刑一年;2014年,又是在服刑期满的一年后,因犯盗窃罪,杨某被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2015年出狱后,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刑八个月;2016年,刚刚刑满释放的他又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判刑十个月。从2010年到2017年,杨某被判了五次刑,而且还都是放出来没多久就又进去了,罪名除了第一次是抢劫以外,剩下的都是清一色的盗窃。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聋哑惯犯,王锡敏副院长煞费苦心,决定通过亲情感召,尽力挽救这个残疾青年。便于第一时间与杨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希望他们能来正定法院一趟,可是杨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未能成行。王副院长没有放弃,想方设法拍到了杨某父亲和他外公的录像,准备当庭播放给杨某看。

    201712月20日,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两次盗窃的案件。考虑到杨某聋哑的特殊情况,法庭专门为他聘请了辩护律师和手语翻译。经审理法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退赔两位被害人11400元。

在庭审现场,千里之外的杨某看到父亲和外公的视频的一瞬间,他一度泣不成声,也许是近在眼前的亲人和心底隐藏多年的那份亲情,唤醒了他还没有完全泯灭的良知。杨某说,他看了视频非常感动,出狱之后要跟着爸爸一块儿干活儿,本本分分的生活,以后再也不跟外边那些坏的聋哑人来往了。

法官表示:面对着不同犯罪类型,之所以形成不同的犯罪形态,是由于他们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个人背景和社会背景。打击刑事犯罪,应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方针,尤其面对这种又聋又哑的特殊被告人,更要因人施“法”。因为,法律是有感情的,有温暖的。无声的世界确实令人惋惜,但越过正义的边界,法律就绝不会失声。但愿杨某能心口一致,真正的改过自新,也算不辜负正定法院主审法官的良苦用心。

            

 

 

 

 

来源:正定法院
责任编辑:正定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