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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法院召开“一乡一庭”工作专题部署会
作者:文、图/唐新花  发布时间:2018-04-03 10:45: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一乡一庭”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小场所,大作用”,3月30日下午,正定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一乡一庭”工作专题会。“一乡一庭”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波主持。

会上,赵波副院长“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对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并围绕着卫彦明院长提出的进一步实化“一乡一庭”功能、真正发挥法庭扎根人民群众作为司法服务“排头兵”的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巡回指导小组包庭调处案件”,力促管理规范化。在完善原有的庭长负责“一乡一庭”工作的基础上,抽调多年工作在民事一线、调解经验丰富的3名未入额法官,组建3人“巡回指导小组”,每人分包3个“一乡一庭”,负责该法庭的诉调业务及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每周至少巡回两次,保障用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诉调和婚姻家庭等案件分流,力促调解专业化。将原诉调案件和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农村常见的几种类型案件,分流至各基层法庭,专门进行调解,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等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完成立案文书送达程序,做到每个乡镇法庭有位、法官有影、法治有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在农村基层化解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一般损坏赔偿等纠纷的组合拳,带动一个乡镇的法治化程度提高,减少诉讼案件的生成,在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无诉讼乡村”。

三是完善“三表四制度、一办法,力促管理制度化。规范每月填报《正定县法院每月“一乡一庭”工作情况报表》、《“一乡一庭”人民陪审员考勤表》、《“一乡一庭”办理诉前调解案件登记表》等一系列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以及《正定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制度》、《议事制度》、《处理纠纷与诉讼衔接制度》、《与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工作协调联动制度》,修改完善《“一乡一庭”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所调解的案件考核件数以进入司法确认程序为准,量化绩效考核,消弭各法庭之间业务开展不平衡问题,“一乡一庭”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是发挥“一乡一庭”“金牌”陪审员的典型引路作用,力促效应品牌化。最高院、省高院及中院领导曾先后到北早现乡法庭参观调研,对“一乡一庭”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纠纷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此,进一步发挥该基层法庭的品牌作用,引领带动其他乡镇法庭提档升级,争创无诉乡镇(村)。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从乡镇所在地推选当地民调员、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乡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在法官指导下,利用对当地社情民意、文化风俗、乡规民约的熟悉,灵活整合乡土资源,充分协调各种关系,诉前调解抚养、离婚、赡养、继承等常发性纠纷,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该庭陪审员祁文芝曾用一个月时间成功调解184户业主房产纠纷案,调解率达92.3%,荣获河北省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积极培树祁文芝等“金牌”陪审员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北早现法庭“小地盘大功能”和该庭陪审员祁文芝“普通人办大事”的典型带动作用。

 

 

 

 

 

 

来源:正定法院
责任编辑:正定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