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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法院:公开宣判第一起涉恶案件5人获刑
作者:唐新花  发布时间:2018-07-03 17:07:18 打印 字号: | |








正定法院对被告人王建海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正定法院始终将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干警组成专门审判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始终保持了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无恶治乱。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宣扬政策、普及法律,警告不法分子莫触红线,敦促犯罪分子尽早投案,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开宣判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梁志勇面对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信心满怀地说:“刚才我院对被告人王建海等5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窝藏一案的公开宣判,彰显了我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体现了打击力度,壮大了专项斗争的声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打击力度,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责任编辑:正定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