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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法院“四化”措施助推两个“一站式”建设
作者:赵海川 唐新花  发布时间:2019-08-14 14:54:55 打印 字号: | |

在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中,正定县人民法院依托立案庭这一“枢纽”,对不同的案件类型进行甄别分类,通过“一乡一庭”“道交一体化平台”“诉调中心”、综合审判庭等,融合各类资源,合理分流案件,力求“一乡一庭”全覆盖区域化、“道交一体化平台”解纷专门化、“诉调对接中心”资源集约化、综合审判庭诉调并行化,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一、“一乡一庭”全覆盖区域化

一是“一乡一庭”辐射辖区布局合理,已设立的10个法庭基本上实现了正定区域全覆盖,无论是辖区人口还是辖区面积分布较为均衡,以“便民解纷”为基本出发点,最大程度做到“少跑路、多办事”。二是依托业已运行成熟的“一乡一庭”工作机制,对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继承赡养、土地承包、小额债权债务纠纷等农村常见的几种类型案件,录入登字号后由法院联络员将其分流一乡一庭进行调解,并承担文书送达应诉任务,期限为一个月,调解不成功的退回立案庭立案。三是配备专职的陪审员和调解员,均系本乡镇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干部、有文化的教师且愿意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在陪审员、调解员的经济待遇上,进一步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的激励模式,初步形成“底薪+绩效”的工资待遇方案。

二、“道交一体化平台”解纷专门化

一是充分发挥上线运行的“道交一体化平台”的系统优势,并结合线上调解等方式,强化对道交纠纷的受理与化解。二是在交警队设立专门的“交通法庭”,有两支法官团队驻地办公。三是立案庭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将道交事故纠纷的立案、诉讼保全、司法鉴定、线上线下调解统一分流到交通法庭,为当事人纠纷解决提供了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三、“诉调对接中心”资源集约化

一是协同探索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司法局和法院主办,各行政部门协同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并在法院东邻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二是在加强“一乡一庭”建设的基础上,对于诉前调解过程中发现的矛盾、情绪比较突出、涉及基层自治组织及党委、政府的案件,由正定县诉调对接中心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联动,一同参与调解工作。三是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等多个专业调解室。案件录入登字号以后,对于涉及食品质量、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人身侵权、拆迁补偿安置等类型的案件,依托多部门融合资源,由立案庭将上述类型案件分流至诉调中心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各部门、团体、协会的资源集约优势,实现“专业事专业办”,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出主意、想办法,进行一对一调解,对案件的根源性矛盾进行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四、综合审判庭诉调并行化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理理念,在庭审前后结合当事人意愿主动组织调解,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已经明确对方诉求的情况下,采取“诉调并行”的策略,方便当事人接受,避免激化矛盾,最大程度促进了“定纷止争”目标的实现。综合审判庭的“诉调并行”,是多元解纷机制在审判程序中的延伸,为群众提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公共服务,实现了“立案——审判”多元解纷机制的全覆盖和一体化。

责任编辑:正定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