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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9 16:15:51 打印 字号: | |

正定县人民法院

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冀事管﹝2020﹞51号)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石家庄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及正定县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定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为顺利推进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院机关各庭室(队)、执行局以及各基层法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全体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到2022年底前,力争本单位各部门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二、创建原则

)全院参与,分级抓创。本院各部门为责任部门,全部纳入、全员参与。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节约水平。既要抓好院机关、执行局的创建活动,又要指导监督和核查评价基层法庭的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分期分批,把握节奏。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有计划、有节奏、分期分批组织创建活动。既要防止一哄而上、创建质量参差不齐,又要防止压力动力不足、创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将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分为院机关(2020年)、执行局(2021年)和基层法庭(2022年)三个批次。

强化责任,形成联动。院党组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推进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和核查评价等工作。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助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严把标准,提高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评价程序和标准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切实把控创建质量,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长效性。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将节能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不定期开展机关用能巡查;明确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供节能指导服务,达到增强宣传效果、强化节能意识的目的。

(二)推进绿色办公。

1.落实节能采购。深入推进节能采购,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食堂设备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规定,杜绝购进和使用不合要求的节能产品。

2.智能节电改造。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采用60瓦以下的节能灯;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启用;坚决做到人走灯灭、杜绝“无人灯、长明灯”。

3.合理设置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实施增温或降温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敞开门窗开空调。

4.节约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消耗进行跟踪检查;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降低纸张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5.降低能源耗损。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淘汰普通加热饮水机,更换为高效节能饮水机;最大程度降低能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加强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用水后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科学设置绿地景观灌溉用水频率,推广采用滴灌、自动喷灌灌溉方式,节约灌溉用水;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7.节约使用公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集体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夜间及节假日、双休日无公务活动时,车辆一律入库保管;加强车辆调派的合理性、科学性。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加强公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按规定及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

8.控制公务接待。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按级审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中需陪餐的,根据领导分工负责需要,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人员要严格合理掌握菜肴数量,避免食物浪费。

9.精简公务会议。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不重形式,勤俭办会。

10.减少发文数量。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文篇幅,并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印发文件,不多头、重复或扩大范围发文;能使用电子公文的不发纸质公文。

11.压缩通讯开支。加强电话费管理,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工作通话简明扼要,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

实行垃圾分类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四分类制度;采取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系统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等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回收渠道处理。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公共区域张贴节能宣传画、设立宣传标牌、LED显示屏播放标语等方式推广绿色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邀请节能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审判机关节能环保建设,增强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对标对表全面创建对照有关部门要求及相关评价细则内容,制定本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并逐项对标、精准施策,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不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改进提升。

(二)核查评价,确保质量。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机构既要对院机关创建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又要对执行局及基层法庭等派出机构创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按规定时间向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创建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研究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任务要求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加强调度指导在创建工作过程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季度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切实掌握整体工作进展和创建达标程度,对于发现和分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并抓好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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