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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专栏】正定县人民法院 关于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5-14 17:51:23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定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正在深入开展,为促进全体干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五、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六、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七、坚决做到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坚决做到不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以及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坚决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坚决做到不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坚决做到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十二、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个规定”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正定县人民法院严格把好三个规定关口,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为规划好、建设好、巩固好人民法院廉洁健康司法环境不断努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院干警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坚决做到不向法院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法院依法公正司法的不言论。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正定、法治正定不懈努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4



【背景知识】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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