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王景林
王景林,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5年8月到承德地区中院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河北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百姓喜爱的好官”“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河北政法干警”“河北省十佳审判长”;当选中共河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党代表、被河北省高级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他主办的几千余件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和上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尊敬。
办“忠诚案”
让每一方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具有34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王景林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努力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他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无论矛盾纠纷多么复杂、多么棘手,都想方设法化解,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词和法官誓言。承德市某局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商签订协议,由房地产商为该局建办公楼一座,同时该局60名职工还与房地产商签订了团购住房的协议并交付了房款。后因房地产商资金不足违约,该局与60名职工将房地产商推上被告席。王景林接案后,经几十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该局与房地产商解除建办公楼协议,房地产商将法院查封的商品房交付60名职工。就在此时,又有几个单位的200余名职工因付了款迟迟拿不到房,准备起诉这家房地产商。房地产商由于资金紧张,后续工程无法启动,亦无房交付。王景林想,该局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已达成一致,这件案件解决了,那几个单位职工的问题怎么解决?作为一名老党员、资深法官,从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出发,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于是,王景林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调整了调解方案,建议该局将房地产商的一座底商楼买下作办公楼,房地产商用回收的资金建住宅楼,尽快将住宅楼交付给几个单位的职工。该局和房地产商接受了王景林的方案,这样既解决了该局的燃眉之急,又给房地产商的后续工程注入了启动资金,几个单位的职工也能尽快拿到住房,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几个单位的职工看到住房有了希望,就放弃了起诉的念头,各方当事人共同将写有“党员的楷模、现代包青天”的锦旗携手送给王景林法官。
俗话说:“自古忠孝难两全”。老共产党员王景林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定信念雷打不动,在事业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王景林毅然选择了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却无暇照顾和陪伴病危的母亲。2004年,王景林在北京先予执行标的为43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母亲病危,让其速回。同事劝他立即动身返回。王景林却想,自己是案件主办人,在办案的“节骨眼”上自己怎么能离开?更重要的是春节临近,原告单位的700多名农民工正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母亲病危,王景林着急,700多名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王景林更着急。王景林一直坚持到办完划款手续,才匆匆返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奄奄一息,微弱地呼唤着他的名字,王景林眼含泪水扑通一声跪在母亲面前,母亲咽下王景林小心翼翼地喂下的最后一口面包后,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事后王景林说:“尽管我对不住母亲,未能在床前尽孝,但我那开明的老母亲是理解他儿子的,她知道儿子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全国模范法官,就应该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办“担当案”
让弱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王景林说:“‘公生明’,要公正执法,仅有正气还不行,还必须有底气、接地气,更应该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王景林指的底气就是精通审判业务,他指的公就是不偏不倚,在判决书中把情、理、法讲明讲深讲透。他说:“没有精通审判业务本领,拿什么去维护公平正义”。他在审理一件新类型案件时,因为没有可依的法条,就参照民法原理下了判,并在判决中说清法理,几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一年后最高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竟与该案判决“不谋而和”。
同事们不仅佩服王景林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更佩服王景林坚持党性原则、秉公执法的品格。陈某曾是村里的养牛“专业户”,早在1994年就承包了本村的养牛场,经某县政府有关部门立项审批、与银行签了抵押担保协议,扶持资金一直到不了位,未完工的厂房长年闲置,亦无力买牛,全县闻名的养牛“专业户”变成了“穷光棍”。从此,陈某踏上了长达十几年的上访路。2008年3月,陈某起诉到承德中院,要求某县政府和银行赔偿损失。王景林深知,当时这个县的县长曾是自己的老师,银行行长又是自己弟弟的同学。老师给王景林放了话:不能让政府败诉。银行行长也加紧活动。让老师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非常赏识并寄予厚望的学生竟作出让他无法接受的判决:县政府和银行赔偿陈某经济损失33万元。陈某手捧判决,在王景林面前长跪不起,老泪纵横,他一谢法院给他讨回了公道,二谢党培养出了王景林这样的好法官。
办“廉洁案”
让想送礼赢官司的当事人行有皆止
王景林始终认为,“廉生威”,要想发财就别当法官,要当法官就别想发财。几十年来,他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从一点一滴做起,他从不去各种娱乐场所、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很少与社会人员接触,他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从不收取当事人一点点钱财,老同学受人之托送来的两箱罐头他通过邮局将罐头退回,妻子生孩子,老家一个当事人的案件已经调解,送给其两箱鸡蛋,他按照市场价将钱退回。三十年来,他拒收礼金等达数万元。
王景林在审理一件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时,找他“反映情况”的一位当事人将一万元现金扔到他办公桌上扭头就走。王景林叫住当事人严肃地说:“你这不是侮辱我人格吗?你打听打听我王景林的为人,从不收任何礼品、礼金,从不做愧对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当事人花言巧言执意留下,王景林很生气地说:“你要是这样,我就上交纪检监察部门啦!考虑你生活不容易怕受损失,让你拿回去,你要这样,我就上交!”当事人见王景林如此坚决又有温情,红着脸把钱收了回去。前些年政策允许,法院为干警集资建房,这对王景林来说也是解决住房困难的好机会,但由于拿不出几万元的集资款,王景林不得不放弃。当时,王景林正在审理几件由一家信用社起诉的贷款纠纷,信用社领导得知王景林的情况后对王景林说:“你为我们信用社追回那么多钱,从来没给过我们表达谢意的机会,钱不够我们信用社借你,可以给你减免利息”。王景林婉言谢绝了信用社领导的好意。几年后信用社领导又和王景林提起此事:“现在房子值多少钱呀,你当时要是听我的,把本利还了还能赚几十万吧”。王景林回答:“机会是错过了,但这样我才能吃得香甜、睡得踏实,不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呼”。
抓“审判管理”
推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上水平
王景林本着抓好审判管理,服务和保障提升审判质效工作原则,精准把握审判管理规律,充分激发院、庭长的监管作用,全面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现监管全面化、立体化,全流程无死角,推动阳光司法和智慧法院建设,两级法院审判质效在全省名列前茅,他领导的审判监督第二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王景林首创的符合承德实际的审判管理新经验、新模式,被省高院在全省三级法院推广。他利用大数据主持撰写的共5章20644字《2019年承德经济社会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论文,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以王景林事迹为原型拍摄的评剧《永不倾斜》和微电影《风雪途中》在承德大地引发强烈反响,深受百姓欢迎,影片中那一幕幕感人肺腑的场景就是王景林审判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缩影,那阵阵掌声表达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由衷的钦佩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