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定法院坚持用真心、办实事,出真招、解难题,快速执结六件涉农民工劳务费“小标的”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018年,刘某等六人在张某承揽的装饰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张某拒不支付劳务费。刘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经正定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21年12月底前给付刘某等六人劳务费共约4万元,张某未依约履行,刘某等人分别申请执行。
正定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未自动履行。
集中行动中,申请人提供消息称在正定县新安镇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踪迹,正定法院执行局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张某以没有给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让张某联系家人,尽快筹借执行款。张某口头上答应,但通话时却暗示家人转移财产,执行干警依法暂时扣押其电话,并告知如不配合执行,将依法进行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张某却摆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申请执行人刘某等六人气愤地说,“他就是这么赖,我们找了他多少次,就是拖着不给,这可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今天如果不给,坚决不能让他走”。
为打击被执行人张某的嚣张气焰,正定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雷雷当即安排执行干警准备核酸检测、移送拘留等材料,并就相关法律进行详细释明,同时耐心做好刘某等人的情绪疏导工作。
执行干警在送被执行人张某做核酸检测途中,正好遇见张某弟弟。干警将上述情况告知其弟并请其弟转告张某家人尽快筹措执行款,否则将依法移送拘留。张某弟弟连忙说,“先别拘留,我马上回去筹款”。
晚六时许,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人来到法院,表示他们借了好多家,只凑了3万多元,问“能不能少给点?”申请执行人刘某等人表示,被执行人张某态度恶劣,本应全额给付,但为早日结案,他们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费。后张某家人分别与刘某等六人协商了数额,并当场给付执行款。
典型意义:
本案在执行中,正定法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考虑到本案涉案人员多、标的额较小,且为劳务合同纠纷等的特点,该院按照“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原则,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二十五天,有效提升执行效率、缩短办案用时,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