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仲裁与司法良性沟通渠道,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7月8日上午,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中国(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仲裁中心共同签署诉讼仲裁衔接框架协议,全面深化诉讼仲裁协调联动,总结交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工作经验,促进诉讼仲裁协作无缝衔接,提升服务和保障自贸区高质量建设发展的工作水平。
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淑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程存杰,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贾兆雄,正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萍,石家庄仲裁委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静,石家庄仲裁委自贸区正定片区仲裁中心负责人范越等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正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晓伟主持。
签约仪式上,石家庄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贾兆雄和正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淑然分别就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发展及深化诉讼仲裁衔接等工作发言。石家庄市中院民五庭庭长程存杰向石家庄仲裁委和正定法院致以祝贺并发言。
(石家庄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贾兆雄)
贾兆雄表示,将与正定法院在案件诉仲对接、专家人才培育、联合宣传培训、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更好发挥仲裁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正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淑然)
李淑然表示,与石家庄仲裁委签订诉讼仲裁衔接框架协议,标志着正定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按需选择纠纷解决的方式将更加多样化、便捷化。正定法院将主动加强与仲裁委的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研判、交流会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努力发挥仲裁机构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并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推动诉讼仲裁协作深度拓展,持续增强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履职水平,全面提升纠纷化解和服务保障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回应司法关切和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同感、获得感。
(石家庄市中院民五庭庭长程存杰)
程存杰指出,签约诉讼仲裁衔接框架协议,是正定法院与石家庄仲裁委深化诉讼仲裁衔接协作的一个新起点,标志着两家单位将在民商事领域实现更优化、更完善、更全面的协同合作。希望两家单位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在推进诉讼与仲裁有效衔接上有更大作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携手为正定县及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深入推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在促进县域和自贸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
签约仪式上,正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晓伟介绍了框架协议签约的背景等内容,并代表该院签署《正定县人民法院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中国(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仲裁中心诉讼仲裁衔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明确,诉讼仲裁衔接机制运行遵循调解优先、自愿合法、高效便捷、有效分流的原则,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正定法院与仲裁中心建立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互享机制,制定衔接工作计划,定期通报衔接工作情况;正定法院加强对仲裁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仲裁衔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框架协议》是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组织指导下,正定法院和石家庄仲裁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河北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回应自贸区建设发展中市场主体司法关切和需求的有益探索和重要举措。两家单位将在省、市法院有力指导下,创新协作、同步共进,推进《框架协议》落地落实,打造出符合河北自贸区建设发展规律的司法协作共同体,为构建自贸区正定片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