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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英模】邹碧华:尽其一生,只为真理与正义服务
  发布时间:2022-09-23 11:15:00 打印 字号: | |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他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组织研发的上海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争相效仿的实用宝典。


邹碧华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邹碧华同志殉职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在京联合举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邹碧华同志被中央确定为9大学习典型之一。荣获改革先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2015年3月2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向邹碧华妻子唐海琳颁发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信念坚定,忠诚捍卫公平正义


邹碧华同志对党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无比执着,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我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的建筑工程案、北方证券破产案件、艾滋病群体诉讼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审理上海社保基金案件中,他提出了“先予执行”的方案,破解了追索38亿元案款的难题,为案件的成功审理作出重要贡献。他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建立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他坚持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时常带着同事走访当事人,答疑解惑化解纠纷,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敢于担当,锐意推进司法改革


上海是中央确定的首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邹碧华勇挑重担,大胆创新,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第一线,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探路先锋。面对社会对司法改革的误解,面对需要协调的各方利益,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他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推进既要吃透中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反对改革简单搞“一刀切”,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力量。


为制定科学考核标准,他带领同事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的人均办案量全部梳理一遍,研究提出案件权重系数理论并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法院人员综合考评管理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改革效果,他提出司法改革项目化管理理念,组织研究制定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分解表,推动建立改革效果评估制度,通过动态跟踪、效果评估和信息反馈,实时研究解决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问题。他创造性地将信息化手段、大数据、统计学理论等前沿技术引入司法改革,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改革试点”建设,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突出贡献,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


勇于创新,提升法院科学管理


邹碧华同志创新意识强,善于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化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组织研发的上海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争相效仿的实用宝典。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邹碧华同志建立“可视化”的绩效评价模式,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在上海高院主持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多项应用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推动建立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形成硬件设施完备、网络全面覆盖、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聚合、资源共享互通、管理三级联动格局,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领军人物。


“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


朴实简短的一句话,却是邹碧华用全力奉行的一生。


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阶段,更是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逐一研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成效,经常是“5加2”“白加黑”,对此他从不觉疲累,乐在其中。


邹碧华热爱学习,把学习当作生活最大乐趣,无论是法学理论、审判实践,还是管理学、心理学,只要工作需要,他都潜心研究。邹碧华先后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著作,在主要法学刊物上发表40余篇论文,多次承担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是一名卓越的学者型法官。


“人生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邹碧华通过参与法官培训授课和公共论坛等形式,积极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干警传道授业,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引导干警树立正确价值观;开设个人微博,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毫无保留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法治理念。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邹碧华用一生书写司法的意义,把对党和人民的热爱融入了自己的信念与追求,让中国司法绵延在这片红色大地,绽放出不朽的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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