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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刘润光同志事迹(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22-05-09 17:10:10 打印 字号: | |

刘润光,男,中共党员,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刘润光从2013年初开始独立办案,2015年任命审判员,2016年司法改革后因未入额转任法官助理至今。

在思想政治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恪守“三个规定”,努力提高个人党性觉悟及职业素质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在工作学习方面,2021年度同时辅助张剑、周璟二位法官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在没有任何其他辅助人员及书记员的情况下,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03件,办结410件,负责从起诉状、传票的送达到开庭记录,从判决书校对及送达到案件的结案、上诉移送、移送执行、卷宗归档等各类辅助工作,同时负责办理各类财产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并出色完成庭审直播、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电子卷宗制作、纸质卷宗归档等各项审判质效考核。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协助张剑庭长完成民事审判庭庭内其他具体事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学习民法典及新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提升法律素养,在工作之余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自身心得体会整理成随案笔记,完成并上报“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例数篇。

在服务群众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不能就案办案、孤立办案,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明白的语言解释法律、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2021年全国新冠疫情肆虐,给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造成了诸多不便,为省去当事人奔波之苦,刘润光积极采用电话、微信调解,通过劝导当事人当庭履行并撤诉的方式或者邮寄调解笔录的方式化解纠纷,始终坚持“让自己多跑一趟,让当事人少走一步”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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