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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

被告欠款,原告道歉?

一次退让换来海阔天空
  发布时间:2024-08-12 10:54:12 打印 字号: | |

 

原告系正定县某广告设计工作室,专业从事广告字牌的加工定做。2024年3月19日,被告诸某某找到原告为其制作工地大门的字牌。双方就用材明细、成品图片、付款方式及期限等进行了约定,谈妥制作费用为6000元。3月22日,原告按照要求将字牌制作好且安装完毕。被告先后支付了1800元、1000元之后,对剩余的3200元久拖不付。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尾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正定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张云平接到该案后,迅速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了解,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可是被告仍然迟迟不肯付款。这是为何?张云平充分发挥热心大姐的作用,决定再对案件进行追问。

原来,被告的心结在于虽然自己的确欠付原告3200元,但因原告对自己恶语相向,感觉心灵受到了强烈的暴击,所以自己心里的一关总是过不去。

张云平立刻意识到,被告话里话外的意思是:钱可以还,自己的面子也还是要的。于是又做起了原告的工作:“咱们开个广告工作室,目的是挣钱,如今打官司,是为了要钱,不是为了生气。恶语一句六月寒,道个歉,欠款能要回来,你们以后也还有合作的可能性,于你自己而言,尽快地了结了案件,公司能腾出来更多精力去开展其他业务,退一步海阔天空!”

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地劝说,原被告双方从一开始的互不理睬、通过法院“隔空”传话,到能够心平气和地见面、调解,前后仅用了7天。在见面的当天,原告不仅诚恳地向被告表达了歉意,表示诉讼费由自己承担,还主动减免了200元的零头,最终双方在协议书上痛快地签了字。

自推行石家庄市中院“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以来,正定法院全体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摸实情、谋对策、破难题,找准群众真实诉求,切实践行能动履职,有力地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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