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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

正定法院:创业不利遇纠纷,法官倾力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8-26 16:22:12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下午,正定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调解室一起涉及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的租赁合同纠纷,法庭负责人颜志岭及其团队的耐心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为青年创业群体传递了司法温度正能量。

原告是一名大学生,毕业与同学一起创业。他们与被告签订协议租赁3个摊位,约定租期3年。由于创业项目选择上存在失误,他们的客流量和营业额持续下滑。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协商减免部分租金或提前解除合同,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向正定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涉及大学生创业群体,正定法院新安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详细分析案情,并从法律、情理、市场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力争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不利影响。

法庭法官和驻庭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矛盾双方当事人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支付占用摊位期间租金,被告同意放弃索赔违约金。考虑到大学生创业的不易,被告主动表示承担诉讼费,并承诺今后可以为原告提供必要帮助。双方现场将各自义务履行完毕至此,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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